|
事業槪要
|
事業期限 : 2003年7月~2005年9月
|
|
事業的空間範圍 : 清溪川路(太平路起點~東大門~新踏鐵橋)和三一路及其周邊5.84km
|
|
事業的時間範圍 : 基準年為2003年、中期目標是到2008年、長期目標是到2013年
|
|
事業費 :
開工前對清溪川復原事業所需工程費用預算結果為349,423百萬元。然而,由于工程進行過程中的設計變更、物價上漲、追加課題的實施等,所需費用達到2005年目前的386,739百萬韓元。
|
|
|
|
其他 :
|
將6km的工程區段分為三段,以保障工程實施及周邊商街的營業活動。
|
在清溪川兩側確保2車道單行道,設置隔離網。
|
確保貨物作業的停車空間及工程車輛的夜間運行。
|
以大衆交通為中心運行,指定城市全域交通混雜地區,適用讓通行車輛迂回行駛等措施。
|
利用地鐵站的地下水優先供應維持用水,將漢江水作為主要用水,將中浪下水處理場的净水作為輔助用水。
|
以城市基本計劃、市中心管理基本計劃等上位計劃為基礎,確立與清溪川復原相關的開發基本構想。
|
|
|
|